枣潜北项目沥青拌合站设备租赁采购遴选公告

来源:成本合约中心 日期:2021-11-08 09:23: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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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根据枣潜北高速项目进展情况,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枣潜北高速项目沥青拌合站设备租赁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是湖北省“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中“纵五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单位为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第五合同段一期土建工程起止桩号为:K35+800~K48+168.616,全长12.369公里。枣潜高速公路襄阳北段第五标段一期土建工程起于枣阳市刘升镇,与第一标段对接,随后沿袁家塆村、红花村布线,于杨家油坊东与规划G316国道交叉,并设置兴隆互通;此后,折向西南,与陈家下塆侧与G316国道老路和鄂北引水工程交叉,后经袁家塆,胡家塆,于李家岗北侧上跨汉丹铁路,彭家塆南侧下穿汉十高铁,走大冯楼、廖家塆、耿家祠堂,直至项目终点,终点与枣潜高速公路襄阳南段枣阳东枢纽互通对接。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合同包

合同内容

沥青混合料数量(吨)

备注

第1合同包

租赁沥青拌合站进行沥青混合料加工

100000


租赁沥青拌合站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0万吨,工期以项目部实际生产时间为准,配置2000型及以上拌合站1台,工作内容包含沥青混合料拌合机日常维修、定期保养、称量系统标定,材料来料过磅、收料、保管,沥青混合料配料、拌合、出料,拌合站清理等一切与沥青混合料加工有关作业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小型机具及其他辅助工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不限制为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的协作单位,但库外申请人须满足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资源库准入要求,在申请文件中另册按要求申请。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二年度被遴选人列入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遴选人列入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2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9时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成本合约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签到登记后领取遴选文件;也可电话联系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成本合约中心报名,填写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cjlqlx@163.com,报名成功后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原机械养护分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系人:柯先生/熊先生

电  话:13437287169/13163262256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新鑫大道100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3135672819


附件.doc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