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YH-1标宜昌分部混凝土采购遴选公告

来源:路面工程分公司 日期:2021-11-15 15:29: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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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已承接ZXYH-1标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授权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作为ZXYH-1标宜昌分部混凝土第2合同包、第4合同包采购的遴选人,负责组织本次遴选工作。本项目合同总承包方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方”),遴选完成后中选人与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ZXYH-1标宜昌分部位于保宜高速当阳北收费站右侧2km处,管辖宜张高速当枝段、宜张高速宜五段、岳宜高速宜昌段、保宜高速宜昌段、保宜高速襄阳段共计285.22km养护施工。

2.2 遴选范围

合同包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m3)

备注

合同2包(保宜宜昌段K1384+771-K1436+001、  宜张当枝段K1436+001-K1482+400)

1

混凝土

C20

1080.90


2

混凝土

C30

32.00


3

混凝土

C40

22.00


合同4包(全线285.22km桥隧混凝土部分)

1

混凝土

C25

2970.00


2

混凝土

C30

2


3

混凝土

C40

867.75


4

混凝土

C50

1


2.3 供货起始时间: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具体以遴选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干溪镇三桥新村湖北长江路桥养护项目部。

2.5 质量标准:

1.商品混凝土各标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评定,并应合格。

2.严格控制商品混凝土的水灰比、坍落度、和易性。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工作性、耐久性满足项目施工现场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申请人可同时对多个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申请文件,仅允许中选1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中选候选人资格的,由遴选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申请人中选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二年度被遴选人列入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遴选人列入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6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2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7时00分,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龚家铺110号-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办公楼一楼-物资管理部签到并登记领取遴选文件,或电话联系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物资管理部进行报名,并填写申请登记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发送至邮箱369010294@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2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小时,地点同遴选文件获取地址一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系人:李先生/雷女士

电  话:17396190282/18627010626

项目部地址: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ZXYH-1标段项目经理部宜昌分部(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干溪镇三桥新村湖北长江路桥养护项目部)

联系人:向女士

电  话:15629248810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