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2标鄂西分部利万15处边坡病害处治工程遴选公告

来源:路面工程分公司 日期:2021-11-18 11:16:26 浏览次数:

打印

1.遴选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已承接YH-2标鄂西分部土建项目,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授权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作为YH-2标鄂西分部利万15处边坡病害处治工程项目的遴选人,负责组织本次遴选工作。本项目合同总承包方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方”),遴选完成后中选人与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利川至万州高速公路湖北段全长42.109km,起自利川市凉雾乡旗杆村附近,设利川西枢纽互通与沪渝高速公路相连,经利川市凉雾乡、南坪乡和谋道镇的上磁、大庄、鹿子坪等地,最后在鄂渝两省(市)交界处的利川市谋道镇朝阳村田家垭口附近对接利川至万州高速公路重庆段。主要构造物:隧道13座22293.5m(其中特长隧道2座9923m),大桥11座2761.8m,中小桥9座644.1m,涵洞29道,通道25道,天桥1座,互通3处,服务区1处。主线桥梁隧道总长达25.699km,占路线长度的61.0%。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YH-2标鄂西分部利万15处边坡病害处治工程专业分包。本次遴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6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的协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标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遴选人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遴选人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总承包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总承包方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9时至2021年11月20日17时,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成本合约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获取遴选文件;也可电话联系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成本合约部报名,填写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1746045821@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成本合约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申请人必须前往现场实地踏勘,由项目部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申请人凭项目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递交申请文件并装订在申请文件的“其它资料”中,申请文件递交现场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单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6. 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207224285

 

项  目  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YH-2标段鄂西分部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宣恩县椒园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13469743400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