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询价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1-12-01 15:34: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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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概述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与国家住建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询价,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提供符合住建部要求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大纲的培训服务,通过“面授+网课”的学习形式,“必修+选修专业”必须达到120个课时,增项专业至少达到60个课时的学习,学习结束后需经过考试检验,考试合格的人员出具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持有一级建造师的人员应进行继续教育”以及住建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已过期的,应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的人员需达到继续教育要求”,为保证证书的正常注册与使用,公司计划开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

2.2 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范围为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全部工作,培训人员数量约100人。

2.3 时间要求

计划实施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询价人通知为准),计划实施时长暂定为1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服务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同时申请人在人员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3申请人应提供培训方案,讲明培训的形式、对应课时要求的培训日期安排、师资力量、展示培训网课的登入界面截图、视频播放界面截图、学习课程课时记录截图、结业证模板。

3.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3.5.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教育培训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询价文件的获取

电话联系获取。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以询价人收到文件时间为准,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12时0分。

5.2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4 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价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询价人。

6.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部      门:人力资源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27-81807876

监 督 部 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监 督 电 话:027-81807305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