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TRCYH-2标日常养护工程劳务合作及设备租赁(第二次)遴选公告

来源:合同管理部 日期:2022-05-23 15:56: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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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根据LJTRCYH-2标日常养护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经公司批准,现决定对LJTRCYH-2标日常养护工程劳务合作及设备租赁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LJTRCYH-2标日常养护工程工作内容主要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及应急养护工作,管养路段包括已开通的所属管养高速公路及合同期限内新开通的所属管养高速公路,具体如下:

序号

管理单位

所属片区

管辖路段

管辖里程(km)

1

武汉青郑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片区

武汉市青菱至郑店高速公路

(S11  K3+450-K15+016)

11.566

2

湖北汉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片区

武汉市沌口至水洪口高速公路

(S13  K5+520-K51+551.463)

46.031

3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片区

武汉市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

(S17  K0+000-K22+500)

22.5


小   计



80.097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LJTRCYH-2标日常养护工程劳务合作+设备租赁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本次遴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段,各合同包段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日常养护服务期设置为1+2年(32个月),首年工期暂定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后续2年遴选人将根据协作队伍日常养护情况逐年续签合同,经遴选人考核合格的,可在次年续签下一年度养护施工合同,最多续签两次。若中选人不愿续签下一年度施工合同,应该在合同结束前3个月告知遴选人,施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12个月。本次遴选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遴选人一旦发现中选单位在进场后出现转包、分包及劳务纠纷的,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单位。申请单位必须对同一合同包中劳务和设备同时提出申请,并满足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遴选人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遴选人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5.3 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并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名工权益受损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 9时至2022年5月26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武汉南收费站)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武汉南收费站)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jlqhtglb@qq.com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小时,地点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申请人必须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申请人凭项目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递交申请文件(附件4),否则,其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 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15897886410  

项目部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武汉南收费站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   :15927155016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