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设备科技分公司第3合同包设备租赁供应商第二次遴选公告

来源:合同管理部 日期:2023-03-31 09:4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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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各项目需要,现决定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第3合同包设备租赁供应商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遴选范围

洒布封层设备租赁,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

本次遴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详见附件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不限制为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的协作单位,但库外申请人须满足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资源库准入要求,在申请文件中另册按要求申请。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9时至2023年4月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签到登记后领取遴选文件;也可电话联系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报名,填写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cjlqhtglb@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  系  人:刘女士/蔡女士

电      话:13114332305/15897886410

分  公  司: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设备科技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7307298671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