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矶长江大桥房建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遴选公告

来源:合同管理部 日期:2023-08-29 11:41: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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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燕矶大桥房建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决定对燕矶长江大桥房建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设黄州服务区、陶店收费站、江北收费站(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养护工区三合一)、大桥管理所。本工程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结构形式为桩基础、独立基础等,总建筑面积25787.84㎡(不含收费天棚面积)。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房建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10 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建设集团或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遴选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协作单位或建设集团或长江路桥准入资源库内相应工程专业AA、A级协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申请。由劳务分包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单位组成,劳务分包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分包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洽谈申请将被否决。

3.3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1个合同包提出申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建筑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6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本项目还将设置目标考核基金,由遴选人根据情况进行使用,如使用,遴选人将从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每季度对中选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

3.6.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获得如下优惠条件:

(1)目标考核基金奖励(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

(2)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6.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采取如下惩罚:

(1)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

(2)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  时至2023年8月31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cjlq.htglblx@vip.163.com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遴选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刘女士/蔡女士

电      话:13114332305/15897886410

项  目  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燕矶长江大桥YJFJ-1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祠岗路与路口大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271812447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