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江汉革命老区红色艺境与生态文旅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日期:2025-10-31 19:24: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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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路桥)已承接 潜江市江汉革命老区红色艺境与生态文旅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红耀江汉·革命艺境(红色文化沉浸式体验中心),总用地面积 189.75 亩,新建红色主题演艺剧场集群(革命数字空间剧场)、文旅融合体验基地、红圩市集、革命人家民宿,总建筑面积51600m2,并完善景观及基础设施。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红色文化沉浸式体验中心+设备用房+革命数字空间剧场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11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红色文化沉浸式体验中心+设备用房计划工期 1 个月,革命数字空间剧场计划工期 3 个月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必须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认证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本次采购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申请若为联合体申请,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劳务分包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主体劳务分包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做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筑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工程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AA),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5.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解除的,联合体另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要求联合体各方一并退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031日至202511323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117930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和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龚家铺110 

      编: 430077 

人: 黄先生 

   话: 135452269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27-8466831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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