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开展物资设备供应商准入工作的公告

来源:机械材料部 日期:2020-03-18 09:22: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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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新冠疫情影响,确保社会各优质物资设备供应商在疫情期间顺利进入我司协作单位资源库,按照我司《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准入及信用评价细则》(鄂长路综【2019】53号)文件规定,现就具体准入程序明确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武汉市疫情防控结束,各物资设备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提交准入申请资料的方式,将申请资料电子版(pdf)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的邮箱地址,经我司审核后将反馈申请人,并将审核通过结果予以公示。

二、通过网上审核的供应商,视同为已暂定进入我司协作单位资源库(物资设备类),可按规定参加我司组织的遴选、询价等采购活动;待武汉市疫情防控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准入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纸质版,完善各项准入程序后,即为正式纳入我司协作单位资源库(物资设备类),未按时配合完成者,将从资源库中除名,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准入申请。

三、在此期间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版资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我司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性质恶劣的将纳入黑名单并报上级单位。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064003426

邮 箱:412981521@qq.com

 

附件:

物资设备类供应商准入登记、办理指南及相关说明.pdf

 

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